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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士兵当年为何要用如此奇葩的姿势射击?背后原因令人笑喷

诺哈网2023-06-14 01:08:380

【军武次位面】作者:nostradamus

“棕贝丝极差的精度使得当时的士兵不需要花大量的精力来训练精确射击,这枪在远距离上毫无精度可言。”

——Christine Isabella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为什么交战双方的士兵一定要面对面一字排开才开始开火射击?为什么不像近代或者现代战争那样抱持低姿射击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看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双方用的是什么武器。

棕贝丝(Brown Bess)是不列颠军的制式滑膛燧石枪的“非正式”总称。以棕贝丝来称呼的燧发式火枪在世界上使用了超过100年,是军用燧石枪的代名词。棕贝丝枪的口径一般为19mm(0.75英寸),有效射程50m至100m,一分钟可击发2~3发。

棕贝丝这个俗称的可能来源之一是源自伊丽莎白一世。可能来源之二是因为其胡桃木枪托的颜色的褐色。可能来源之三是来自德文Braun Buss(意为强固之铳)。而这种步枪也是美国独立战争中最常见的步枪。

如果想要用这种步枪来实现近现代战争中的卧倒射击动作可谓是十分困难,因为棕贝丝是前装步枪,也就是说你在装填这种步枪的时候需要先将火药和弹丸依次从前端的枪口倒进枪管的底部。而这种步枪通常有5英尺(大概1.5米)那么长,想象一下就知道跪姿或者卧倒时装填弹药有多困难了。

这些士兵面对面一字排开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种棕贝丝步枪实在是太特么不准了,到底有多不准呢?普通人超过50码(大概45.5米)开外的目标打不打得住基本上就全靠蒙了。就算是经验十分丰富的老兵在从容状态下也最多能击中不超过100米的目标。当时这种枪的子弹是一颗铅珠,还没有近现代枪弹的那种流线型外形。这种子弹必须要做的比枪的口径小很多,第一是为了能更快速的装填,战场上如果费半天劲还装填不好的话不知道士兵要有多着急。第二呢是为了保持枪管的清洁。因为那时候的燧石枪火药装多装少完全看个人,火药燃烧不充分或者火药燃烧后产生的的杂质很多,因此基本上射击超过20发就要彻底清理一下枪管了。但是这种比枪口径明显小的子弹还是球形的,准头自然不言而喻了。

所以针对手上武器的特点那时的士兵演化出一种独特的战术那就是士兵按横排实施轮流齐射,某一排射击的时候另一排进行装弹,这样可以保持间隔很短的有效弹幕来阻止对方的进攻。当然,在拼刺刀的总前锋前,最后一轮射击是全体齐射。因为单个士兵瞄准70米外的目标都很大几率上会脱靶,所以干脆就别瞄准了,直接让士兵站成一排,这样相对密集的弹幕总会有打到目标的吧。

独立战争中的这种战术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步枪的技术还在不断改进中,80年之后这种1861年斯普林菲尔德滑膛枪出现了。虽然从外观上看这种步枪和棕贝丝差不多,但是两者之间其实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第一,斯普林菲尔德步枪使用了撞击式枪机而不是老式的燧石击发装置的。这种革命性的改进大大减少了装填弹药的时间而且让整个步枪在恶劣天气下更加可靠,而燧发枪遇上大雨天气,基本上就很不可靠了。

第二,球形的子弹被换成了今天称之为米尼弹的新式子弹,这种底部中空的圆锥体外形设计非常的巧妙。当步枪击发时,火药燃气使得枪弹底部膨胀从而尽可能贴近枪管内壁。而且斯普林菲尔德已经从滑膛枪升级成了线膛枪。这样就极大的避免了之前子弹在枪管内极不稳定的飞行状态。棕贝丝的有效射程大致是不到50米而1861年制斯普林菲尔德步枪的有效射程达到了惊人的320米左右。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有的步枪的有效射程甚至比这还要远。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关于约翰·塞奇威克的。约翰·塞奇威克(John Sedgwick)将军是美国内战期间,在战场上身亡最高级别的工会官员。塞奇·威克当时骑着马行至他部队阵地中央附近的一个高处,士兵们看到了意气风发的塞奇威克,这位将军似乎能避开子弹一样,根本不在乎南军的狙击手。很多士兵都趴在战壕里,不敢把脑袋伸出去半分。塞奇·威克将军大为恼火,他登上了一个土木工事,对他的部下大叫:“你们这群饭桶,怕什么,看看南军的阵地离这里有多远,这么远的距离,就是放在这里一只大象,他们都打不中。”

他的话音未落,突然从远处飞来一颗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塞奇·威克左眼下方的位置,这位将军在临死前应该有个想法:自己比大象要大!这堂生动的战场安全教育课让北军士兵受益多年,很多北军士兵都不敢把脑袋伸出战壕一寸,就是那个“比大象还大”的将军用生命换来的教训。

狙击比大象还大的北军将军的南军狙击手是来自南卡罗来纳步枪队中的本-珀维尔(Ben-Powell),他的战友这样形容当时的情形:“本-珀维尔快步跑进来,告诉我们他可能打死了一名北军高级军官。他说他在很远的距离上发现了一群骑马的北军军官,并且瞄准了其中一个看起来军阶较高的人开了枪。这个人立即落马,其他的人也慌忙下马躲藏,并四处胡乱射击。”本-珀维尔的高兴在当天晚上升华到了极限。那天晚上,交战双方都得到消息:指挥北军第6军团的约翰-塞奇威克将军被南军狙击手击毙。这一枪给人的印象相当深刻,不仅因为塞奇威克将军当时正骑马四处走动,更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狙击手珀维尔的步枪上根本没有安装光学瞄准镜。

他当时使用的是英制惠特沃斯步枪,这是一种发射.45英寸口径弹药的前装线膛枪,在那个年代,前装线膛枪的射程普遍都在四五百米左右,而惠特沃斯步枪的射程达到了900米,主要的原因就是这种步枪使用了独特的六边形线膛枪管和新式弹药,尽管他的重新装填速度被延长了近一倍,但在当时这种缺点并不明显。

尽管如此,这些提到的步枪还都是前装步枪,所以要想快速装填的时候士兵还是不得不起身来装填。

之后步枪的不断发展让人们渐渐意识到在战场上这种一字排开的战术再也不实用了对士兵来说这简直就是自杀。尤其是在开阔地向对方发起冲锋,成群的士兵轻易就被敌方的火炮和步枪消灭。而之前的重装骑兵冲锋更是早就被人抛弃。

所以简单的一支步枪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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